问题 | 如何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
释义 |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 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程序: 1、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小区总平面布置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商品房销售情况或购房花名册、填写房产测绘委托书,由窗口统一收件。 2、经办人员联合房产测绘公司现场勘查、丈量。 3、经办人员对房产测绘公司提供《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同时填写《房地产开发公司产权登记备案情况表》。 4、房产测绘公司通知领取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5、楼盘管理人员对开发公司进行产权初始预登记收件,并打印收件单(客户联由开发公司收执)。 6、楼盘管理人员在整个小区楼盘修改后对产权初始登记进行初审。 7、审批、缮证、整档。 8、楼盘管理人员向开发公司发放“产权初始登记通知单”。 综上所述,进行房产登记是一项讲求程序和技术性很强的行为,因此需要遵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定进行,整个过程,从申请登记到发证,一般需要30天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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