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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立时间
释义
    1944年12月7日正式成立。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44年为促进全世界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发展而成立。民航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制订国际空运标准和条例,态亮迅是191个缔约国(截止2011年)在民航领域中开展合作的媒介。
    2013年9月28日,中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第38届大会上再次当选为一类键槐理事国。
    国际民用航帆此空组织(民航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44年为促进全世界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发展而成立。民航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制订国际空运标准和条例,态亮迅是191个缔约国(截止2011年)在民航领域中开展合作的媒介。
    2013年9月28日,中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第38届大会上再次当选为一类键槐理事国。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于1944年12月7日通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因其在美国城市芝加哥签订,故又称其为《芝加哥公约》。根据芝加哥公约的规定,1947年4月1日,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立。1992年9月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第29届大会作出决议,自芝加哥公约签署50周年的1994年起,将每年的12月7日定为“国际民航日”。我国于1974年2月15日承认该公约,同时决定参加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活动。
    法律依据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第五条 不定期飞行的权利
    各缔约国同意其他缔约国的一切不从事定期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在遵守本公约规定的条件下,不需要事先获准,有权飞入或飞经其领土而不降落,以及作非商业性降落,但飞经国有权令其降落。为了飞行安全,当航空器所欲飞经的地区不得进入或缺乏适当航行设施时,各缔约国保留令其遵循规定航路或获得特准后方许飞行的权利。
    此项航空器如为取酬或收费而载运旅客、货物、邮件但非从事定期国际航班飞行,在遵守第七条规定的情况下,亦有上下旅客、货物或邮件的特权,但上下的地点所在国家有权规定其认为需要的规章、条件或限制。
    第六条 定期航班
    除非经一缔约国特准或其他许可并遵照此项特准或许可的条件,任何定期国际航班不得在该国领土上空飞行或进入该国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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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