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统计调查具有什么性质 |
释义 | 政府统计调查具有什么性质: 政府统计调查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政府统计调查包含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 政府统计调查可分为哪三类: 政府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三类。 综上所述,政府统计调查是由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职能部门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的统计调查,调查结果一般是反映我国国情国力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其目的是为国家和各地方、各部门党政领导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以满足社会各界对宏观统计信息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