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西藏办理边防证手续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2张1寸; 2、户籍地派出所申领《前往边境地区人员审批表》; 3、派出所审核同意办理后,到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大队办理,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4、一般3-4个工作日可拿到。 有以下情形派出所不予办理: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2、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综上所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内容主要是你本人所要去的地方,在边境地区所要待的时间等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