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姑苏区限行时间和范围 |
释义 | 1、外地车限行: 限行时间: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8:30) 2、限行对象 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蓝牌) 限行区域 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其中干将东路对非苏州号牌小客车限行,人民路、莫邪路、东汇路和西汇路可以通行) 3、机动车限行: 禁行对象:非苏州号牌机动车以及非实际“在该区域居住和工作市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苏州号牌机动车 禁行时间:每日7:00—19:00 禁行区域:齐门路及临顿路以东、北园路以南、大唐家巷及北仓街以西、白塔东路以北区域内(其中齐门路、临顿路、白塔东路、北仓街和园林路可以通行,大唐家巷和北园路禁止通行) 高排放机动车限行 限行区域:古城区范围(护城河以内的区域) 即: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 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 限行对象: 1.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 2.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 3.排放标准为国Ⅲ标准和低于国Ⅲ标准以柴油作为动力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 苏州货车限行 1.非苏州市区货运汽车 禁行时间:每日7时至21时 禁止通行范围:312国道、阳澄路、阳澄湖大道、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上述区域下称中心城区)。 2.非市区中型(含)以上货运汽车(黄牌) 禁行时间:每日21时至次日7时 禁止通行范围:东环路、南环东路、南环西路、解放西路、西环路、虎泉路、312国道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禁行时间:全天 禁止通行范围:苏州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 4.苏州市区货运机动 禁行时间:每日7时至9时、16:30至20时 禁止通行范围:苏虹路、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 5.喷制专用颜色的环卫车辆 允许在除快速路以外的城区道路通行。 6.非新能源配送货车限行 禁行路段:苏州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 禁行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 7.相城区中心城区货车限行 限行区域:东至G524(不含)、南至姑苏交界、西至广济北路(不含)、北至太阳路(不含)的区域。 限行时段:本地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0时、外地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禁止在上述区域内道路通行。 注:澄阳路(太阳路至春申湖路)、春申湖路(G524至澄阳路)为货运物流通道,全天允许货运机动车通行。 8.工程运输车辆指运输泥浆、沙石、水泥、砖石、混凝土、沥青、土方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自卸、罐式、特殊结构货车或专项作业车。 禁行路段禁止工程运输车辆在市区(指姑苏区、吴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道路范围内通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允许通行,但明令禁行路段除外)。 禁行时间:全天,因工程建设施工需要通行的,按规定备案登记后申领工程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通行。 9.专项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辆)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起重机、清障车、高空作业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广告车等车辆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专项作业车的车辆。 禁行路段:禁止专项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辆)在城北公路、阳澄路、阳澄湖大道、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金筑街、城北公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华元西路、广济北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内的312国道除外)和城市快速路通行。 禁行时间:全天,需要在城市快速路上进行专项作业的,可向城市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在禁行区域内进行专项作业的,按货运机动车要求申领通行证。 10.苏州西环地面道路货车限行安排 每日7时至20时: 禁止苏州号牌中重型货车(黄牌)通行 每日7时至21时: 禁止非苏州号牌中重型货车(黄牌)通行。 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 禁止轻型货车(蓝牌)通行 每日20时至次日早7时: 允许苏州号牌轻型货车(蓝牌)通行, 每日21时至次日早7时: 电动车限行: 限行对象:非机动车 限行时间:每日8:30-21:30 限行路段:平江路(东北街至干将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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