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档案丢失的影响有: 1、影响转正和计算工龄。 2、影响评职称和调工作。 3、影响到个人户籍档案。 4、影响留学人员缴社保。 5、导致干部身份丢失。 确认档案丢失后,应该重新建档,流程如下: 1、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2、持档案遗失证明前往学校、工作单位等地补办档案资料,一般从高中开始补起,必须要有的资料有:高中毕业登记表、大学毕业登记表、报到证,转正定级评定表等; 3、将补办好的档案资料放入档案袋中,并请学校或人社局等单位将档案密封加盖公章; 4、持补办的档案到人社局等地重新办理托管手续。 综上所述,档案更多的作用体现在享受相关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漠视档案,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