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注销后银行卡不能使用。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需要收回,不能再继续使用。如果当事人没有去世,发现自己户口被注销的,应该重新去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