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 |
释义 | 2018年7月1日起,东莞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 (一)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二)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 (三)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 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excel格式原件,无需加密);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二、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 (一)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当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调整为5519元。 (二)此次基数调整占用当年单位调整基数次数,但单位在2018年7月1日前已作调整需再次调整基数的,可直接到归集银行网点再次办理。 (三)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均予以受理。 以上是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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