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矿山股份转让协议书写内容如下: 1、转让方以及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以及法定代表人的住址; 2、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3、转让方式以及转让价格; 4、不可抗力的处理方式以及责任承担; 5、违约责任; 6、通知; 7、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住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8、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双方及委托代理的签名、订立日期。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