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2日晚间发布消息,针对在“天价鱼”事件中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存在的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松北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 通报称,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长赵*刚行政记过处分;对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军、韩*娜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负责人赵*和警告处分;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员赵*范通报批评;责令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做出深刻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同时,松北公安分局对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所长刘-刚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民警张*雨、解*常行政警告处分。 “天价鱼”事件 2016年2月发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的社会热点事件,起因是一名常州游客在哈尔滨被导游带去一家叫“北岸野生鱼村”的饭店,两桌吃了1万多块钱。 2月14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15日,调查组公布了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引起公众质疑。16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天价鱼”事件调查工作,责成市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指导,要求松北区政府充实加强调查力量,依法、公正、客观地开展调查取证,尽快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2月19日,“天价鱼”涉事饭店被曝出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后,有游客投诉该饭店使用手撕发票真伪不明、公章不全。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调查涉事饭店的税务状况。 2月21日,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