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并提交相关资料。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正规培训微机考试,质监局发证。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是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必须持有的证书,该培训分为取证和复审两部分。复审要求自证书颁发之日起四年内进行一次,通常是在证书复审到期日的前两至三个月办理。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试压、检测等工作的需要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四)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 (五)建立能够确保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六)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 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七)能够保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安全性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