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合竞争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联合竞争原则上是合法的,但如果存在协议限制竞争、垄断定价、排除竞争对手等行为,则可能违反反垄断法。若行为具有恶意、欺诈、威胁等因素,则构成恶意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反垄断法禁止制定或实施的垄断协议包括限制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限制技术发展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组织者、实施者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恶意诋毁他人商品或者商业信誉;(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他人经营活动的;(三)其他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二百二十六条:制造、垄断市场,排除、限制竞争者的行为无效。 总之,联合竞争需要在合法、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进行,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更不能存在恶意竞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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