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企业职工失业补偿金标准 |
释义 | 律师为您提供吉林省企业职工失业补偿金标准如下 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完成公司的“离职核验单”以后,会 从公司一次性收到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将由公司汇入员工的工资帐户。 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还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可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公司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人员有多余又无法另行安排的,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经申请得不到公司其他部门的职位或无意在公司内部申请其他职位而导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必须裁减人员的,公司按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情况下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后者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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