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是六个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治安处罚追溯期是六个月,但这六个月的意思是从你违法行为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才有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