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税务局上班时间 |
释义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负责南京市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10项省、市政府代征基金(费)的征管任务。市局下辖1个稽查局、1个征收税务局(纳税服务局)、8个属地分局、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5个区局。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南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南京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全市宏观经济决策,起草市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度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市国税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较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金税工程”推广应用。 (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十一)垂直管理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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