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在私立幼儿园工作了20天左右,家里主要有急事辞职了,现在不给我发工资我要怎么办呢?
释义
    劳动者辞职后,如遇老板不发工资,可向公司索要工资。如公司拒绝支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索要工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第八十五条。
    法律分析
    自己突然辞职,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索要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标题:私立幼儿园工资纠纷如何维权?
    私立幼儿园工资纠纷如何维权?
    在面对私立幼儿园工资纠纷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权。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和任何与工资相关的书面文件。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并要求解决工资问题。如果雇主不予理睬或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帮助评估您的权益,并可以代表您与雇主进行谈判或提起诉讼。此外,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维权过程中,请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进一步证明您的诉求。记住,维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通过合理的行动和专业的支持,您有望获得应有的工资。
    结语
    在面对私立幼儿园工资纠纷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权。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和任何与工资相关的书面文件。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并要求解决工资问题。如果雇主不予理睬或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帮助评估您的权益,并可以代表您与雇主进行谈判或提起诉讼。此外,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维权过程中,请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进一步证明您的诉求。记住,维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通过合理的行动和专业的支持,您有望获得应有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3: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