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判权是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诉讼参加人之间的争议、纠纷进行居中裁判的权利。包括民事审判权和刑事审判权。诉讼权是诉讼参加人在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例如当事人的陈述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等等。 审判权,或称为司法管辖权,是指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在大部份地区,不同法院的审判权是不同的,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审判权通常指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刑事、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 诉权:是由诉的法律制度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请求国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即赋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时,县有进行诉讼的权能。 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对国家的宪法、法制的统一、正确地执行进行监督的权力,是国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和引导的权力。 审判权是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诉讼参加人之间的争议、纠纷进行居中裁判的权利。包括民事审判权和刑事审判权。诉讼权是诉讼参加人在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例如当事人的陈述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