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1、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有效的合同具备的条件包括: (1)具备有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均为真实;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