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超48小时死亡,不能认定是工伤。 2、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 突发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可以依法享受因公死亡的相关保险或赔付待遇。但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生病,后去医院就医,在医院治疗期间48小时后死亡,属于非因公死亡。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