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标授权流程是在商标许可人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将商标许可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备案;商标被许可人向相关部门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