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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相关产品暂行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等质量,以及为了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在食品中添加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种,2000多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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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