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中,被告不到场,如何判断有无孩子?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到庭应按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以有利于其成长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告拒不到庭可被拘传,缺席审判也可进行。离婚管辖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决定。不到庭的当事人需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判有孩子?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应当是根目前我们国家关于诉讼节日祝福。据案件审理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话,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起诉离婚案件是,一方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传唤,经传唤仍然不出庭的,会拘传当事人,要当事人到庭后才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管辖是什么?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诉讼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是有非常明确的程序方面的要求的,比如说其中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话,经过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是需要按照缺席审理来处理。对于对他来说的话,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不到庭参与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将传唤当事人,若仍不出庭,可采取拘传等措施。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离婚管辖权则根据被告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等情况确定。诉讼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要求明确,不到庭者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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