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高空坠物归谁管呢? |
释义 | 在我国高空坠物归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共同监管。但是对于一般的坠物案件,受害人可以通过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侵权人,然后自行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能够找到具体侵权责任人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责任,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的被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二、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高空坠物一楼要负责吗 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负责。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高空坠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其余可能的加害人一律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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