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1.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返)南充的人员,抵达南充2小时内向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相关情况,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集中医学观察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南充的人员,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实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健康监测。 3.来(返)南充重点人群均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等防控措施,做到回家必告、到家必报、离家销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