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的放映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一种权利。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权利属于一种财产性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