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到期后后合同能否解除? |
释义 | 保险合同附有期限,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合同终止后是不需要解除的,合同权利义务就会失效。 一、人身保险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内容:1.保险金额,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的金额。2.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障而付出的代价。3.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义务的具体体现。4.保险期限,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5.保险时效。任何合同都有时效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也不例外。6.失效和失权。7.订约时间。人身保险合同中,订约时间是很重要的事项,一般要写年、月、日、时。 二、承包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的如何处理 承包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获得赔偿。 如果是劳务承包,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完成,合同就会自然终止,如果想要继续续签,双方应该进行协商,如果合同约定已经到期续签,一方如果已经违约,是可以按照违约条款要求赔偿的,劳务合同是不同于劳动合同的,劳务合同期限届满,则合同解除。 三、经济担保合同多久失效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经济担保合同多久没有效力,这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终止的时间进行了约定。一般来讲,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至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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