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证明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 身份证 明的。要将对方虚构事实和自己不知情的 证据 收集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变更法人,不同意变更或者根本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就要及时到这家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登记部门投诉,请求撤销自己的法人身份,也可投诉或者起诉公司登记机关。 《 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 法规 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 营业执照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