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转来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再次转让吗? |
释义 |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一、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林地转让的手续分情况为: 1、依法取得的商品林的林地林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流转: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 (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转包、入股、互换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 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可以采用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不得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 2、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共同共有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应当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者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二、流转和租赁的区别 流转包括租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根据上述规定,流转和租赁的区别是,租赁只是流转的一种,土地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其余方式。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其余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别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6、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变卖或者折价抵偿,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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