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费是受害人极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包括陪护人员陪护病人,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适用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2、赔偿义务人赔偿交通费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没有正式票据的一律不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