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办理时间行政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乡镇派出所遇当地赶集日正常上班办理。 办理身份证的基本上都是行政人员, 很少安排正式民警办理, 即使是民警也不一定遇到值班日, 所以尽量错开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去。 规定60天取证,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具体的以回执单标注的日期为准。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身份证加急业务,7-15日内办理完毕。 申办临时身份证的,自递交申请之日3日内办理完毕。 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目的 1、集中办事,方便群众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将行政相对人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变为只跑中心一处就能办成,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真正体现了人民政府以民为本的思想和为民服务的宗旨。 2、加强监督,提高效率 在中心的统一要求、组织、监管和协调下,对进入中心的所有审批事项都作出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特别是通过并联审批,切实简化了办事程序、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通过各单位之间、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中心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相结合的监督,使监督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