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让别人伤害自己犯法吗 |
释义 | 一、自愿让别人伤害自己犯法吗 犯法。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即使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对他人的身份进行伤害,伤害他人身份的就可能会构成犯罪,但会减轻、从轻处罚。故意对他人的身体进行伤害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构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情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教唆他人自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只是相对简单,对教唆他人自害行为未作任何规定。司法机关在对这一行为定性时有不同的做法: 第一种做法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教唆者没有参与被教唆者的自害行为,不应当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第二种做法认为,这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因为教唆者实施教唆行为的目的就是使被教唆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者生命丧失。 第三种做法认为,这种行为与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极为相似,可以比照其定罪,但量刑应低于两罪。 第四种做法认为,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定罪,可根据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的行为关系,以其他罪定性。 以上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几种做法,将这种行为作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处理是最常见的做法,量刑一般较轻,但这种做法有破坏罪刑法定原则之嫌,易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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