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聘中受到欺骗应该向劳动局投诉。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