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家车产权证补办流程 |
释义 | 车辆产权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办理车辆过户等变更业务都需要使用。挂失补办车辆产权证需提供相关手续和材料,办理时间为一个工作日。车主遗失产权证应尽快准备材料到车管部门补办,自然人车主需亲自办理,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车辆产权证,即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它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办理车辆过户业务,还是车辆抵押,车辆颜色变更,车辆其他变更业务,这么说吧只要车辆有需要办理变更的业务都要用到车辆产权证,都要在车辆登记证书做记录,所以车主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保管好。 挂失补办车辆产权证所需手续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述即为车辆产权证挂失补办的详细流程。一旦车主不小心将车辆产权证遗失,应尽快按照上述材料清单准备所需材料,上交至车管部门进行补办申请,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时,车主本人需要到场办理申请,如果极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需要出具相关证明。 结语 请您注意保管好车辆产权证,它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无论是办理车辆过户、抵押还是其他变更业务,都需要用到产权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尽快准备所需材料,向车管部门进行补办申请。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手续相对简单,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车主本人需要到场办理,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提供相关证明。请车主朋友们务必注意保管好车辆产权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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