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法定继承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法定继承也就是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继承的一种形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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