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二证合一 |
释义 | 法律分析:是的。我国有的城市商品房在2003年就已经正式施行“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所有证”两证合一了, 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 统称为《房地产权证》。旧的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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