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医疗保险和医保的区别 |
释义 | 合作医疗保险和医保的区别如下: 1、适用人群不同: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够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他非农户口不能办理; 职工医保: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另外还包括机关、失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而对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人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需不需要办理职工医保,那么就需要当地的政府机构来决定了。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2、缴费方式不同: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民自愿参加即可,没有强制性,需要这份保险保障就参加,不需要即可不参加,只是要参加的话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而且每年都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不是参保一次之后只要缴费就可以。 职工医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它具有强制性,就是用人单位必须要为自己的员工办理职工医保,而且缴纳的话,要达到一定的年限才可以,不过只要第一次参保了之后,以后的费用都会通过工资直接扣除,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支付。 3、享受待遇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 4、就医管理要求不同: 参加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目前烟台市区有33家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可供职工选择。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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