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委部门的工作必须由党员承担,如区、县、市委和企业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工作人员。很多地方和单位在聘用人员时,喜欢招党员是事实,因为认为党员政治可靠,工作积极,组织性强。其他没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