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企交五险一金。企业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如果企业逾期不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可依法加收滞纳金。五险一金属于法律规定需要给员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险一金缴纳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百分之二十一,个人百分之八; 2、医疗保险,单位百分之九,个人百分之二; 3、失业保险,单位百分之二,个人百分之一;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零点五,本人不用缴;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一,本人不用缴; 6、住房公积金,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