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提档过户营运证怎么处理 |
释义 | 货车提档过户营运证的处理方法如下: 1、需要准备期间资料,携带交易发票复印件、原来车主身份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然后前往当地运营所内申请,填写《车辆过户、转籍申请表》; 2、把车辆变动的情况,登记到车辆的档案之中; 3、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车辆新的所有人,凭借着货运车辆转籍、车辆档案、过户证明等资料,再去前往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内,再去重新申请即可。 办理货车营运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道路货物运输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已经聘用或者即将聘用的货车驾驶员的驾驶证的原件和驾驶证复印件; 4.用途为货物运输的货车行驶证以及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5.拟投入货车数量的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如何办理货车道路运输证 1、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2、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4、予以许可的,即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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