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2、若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