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
释义 | 广州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 一般农村建房的时候都会把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专业的建筑公司,建房公司一般都会按照建筑面积来进行收费。农村自建房超面积其实指的就是房子真正的占地面积,也就是宅基地。我们在申请宅基地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建房面积之内,根据相关的农村建房规定,如果我们申请的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那么就是违规建房。在农村建房政策中规定,建房层数不能超过三层,房子的高度不能高于11米,建房的坡度不得大于40度,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200平方米,如有违规则要受到一定处罚。 广州宅基地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广州宅基地建造自建房(提取申请人必须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2.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6. 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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