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收费吗 |
释义 | 一、宣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收费吗 不收费 二、宣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申请条件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第10、12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卫妇发〔1995〕第7号);《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3号,2002年)第8条;《卫生部关于印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307号)附件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33条 三、宣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卫生行政人员提出申请 2.受理。县行政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作出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在45个工作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培训考试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补正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材料退回。 4、审批,县卫生行政人员在13个工作日内对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批,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对材料有异议的退回材料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证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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