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目前港人回港需要条件: 返回香港后豁免14日检疫 必须是香港居民; 过去14日内须身处香港、广东或者澳门; 返回香港当日或前3日在认可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且呈阴性; 出发前一周须申请名额。 每日限定5000名每名申请者可同时为3人申请,回港时可选指定口岸出入境。 回港的香港居民须在出发前预先透过“粤康码”或“澳康码”将有效核酸阴性检测结果传送到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的电子健康申报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