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行驶证一旦丢失,可以通过两个渠道补办: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 一、行驶证网上补证办理流程 1、车主必须是已“互联网面签”用户。 2、登陆手机“交管12123”客户端 ,选择车牌号对应的省份 点击进入。 3、找到“补换领行驶证”项目,按照提示操作。行驶证即可邮寄到您的手中。 二、行驶证现场补证办理流程 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还需居住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供2张车辆照片(行驶证尺寸)。 2.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供2张车辆照片(行驶证尺寸)。 3、工本费:10元/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如果上路行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一次记1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关于牌证补换领的相关条款 第二节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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