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哪些 |
释义 |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且已经做了相应准备的; 2、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 一、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包含什么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中不可撤销的表示不可撤销的表示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最直接、最清晰的方式是要约人在要约中发表有效声明; 2、还可以从要约人的其他表示或行为中推断出来。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法律法规确定,规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为不可撤销的要约,则可以推断该要约为不可撤销。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法律法规确定,规定的承诺期限不足以显示要约的不可撤销性,可以推断该要约不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3、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根据其信任行事。这种情况适用于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受要约人的信任可以源于要约人的行为,如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了解,或者以前有过商业交流,因此相信要约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二、要约是否可以撤销 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吗 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这两种情形的除外: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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