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社保卡怎么转移社保 |
释义 | 个人可以从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以从手机端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418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建立了地区间协作的社保关系转移系统;2019年底进一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了社保关系转移全国服务统一入口,目前支持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 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在上述渠道搜索电子社保卡,先申领再办理。 政策规定了确定待遇地的确定规则,简单概括,就是退休时先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是不是户籍地;如不是再看是否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存在多个的,要看哪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10年地是最后一个;以上条件都不满足的,由户籍地兜底。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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