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调解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1、调解协议书具备一定的法律强制执行,但如果受害者一方因为过于认定调解书能给其多大的法律效力,而对方却怠于执行,这样会延误调解的预期目的,有损受害者一方的权益。因为现实情况是,当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然调解书具备合法有效合同的功能。 2、特别提醒:调解书协议签字在对方付款前需慎重。 3、资料原件的交付是隐患资料原件是一项重大的证据,对于受害人一方极其重要,肇事者往往也会有通过调解协议骗取原件资料后逃逸或是耍赖的情形,借口却是拿资料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赔付。 4、必要时,调解协议书需要保险公司确认如果需要通过第三者进行直接支付,受害人一方需得到第三者的承认,否则,将面临无处索求却也无可奈何的局面。交通事故调解中的不稳定因素,在调解中当事人需认真把握。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一方后来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协议,这是交通事故纠纷案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在该类型案件中,如何认定调解书的效力是关键。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效力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侵权之债转变为合同之债,双方有义务全面履行;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协议书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而是法院应向权利人履行释明义务。如果权利人选择按合同之债诉讼,是权利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最后处分,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如果权利人选择按侵权之债诉讼,法院则不应该依职权将案件按合同之债审理。 二、出车祸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签订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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