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公租房能否永久居住? |
释义 | 公租房租期满5年后,租住者可购买改善住宅房,退掉公租房;业主租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方式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公租房不可上市买卖,需转让时由单位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发现使用虚假信息租住公租房的将被强制退出。 法律分析 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 拓展延伸 杭州公租房政策变动对居住期限的影响 近期杭州公租房政策发生了变动,对居住期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最新规定,杭州公租房的居住期限将会有所调整。在过去,居住期限一般为租赁合同期限,通常为一年或两年。但是,根据新的政策,杭州公租房的居住期限将会延长至五年,居住者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居住五年。这一政策变动旨在稳定公租房居住者的居住权益,为他们提供更长期的居住保障。居住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合同情况来决定是否选择继续居住。这一政策变动对于需要长期稳定居住的人群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结语 公租房政策的调整为杭州居民提供了更长期的居住保障。根据最新规定,居住期限延长至五年,居住者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居住五年。这一政策变动旨在稳定居住者的居住权益,为他们提供更长期的居住选择。居住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合同情况来决定是否选择继续居住。这一政策变动对于需要长期稳定居住的人群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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