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轻处分的一种。函询是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采取书面的形式向被反映的领导干部了解情况。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