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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
释义
    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指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该案件的审理活动的制度。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案件的审判人员(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等。
    回避的方式可以是自行回避,如果相关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具体应当回避的情形如下: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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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6:22